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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哈尔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2025-05-27来源:

哈尔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资助政策告知书

亲爱的家长、同学:

你好!

国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了让你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主动利用国家资助顺利完成学业,现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一、资助项目

1.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资助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予以减免。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11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不含县城)学生。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分别为每生每年3300/2300/1300元。

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秋季学期评审

4.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助对象:中职学校所在城市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后,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学生、孤儿等四类学生按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已按国家规定保障范围享受到价格临时补贴的中职学校学生不再重复发放。资助标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及发放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价格联动补贴机制有关要求执行。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具体包括: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即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对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突发状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消费和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认定为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涉农专业

目前涉农专业为48个:种子生产技术、作物生产技术、循环农业与再生资源利用、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园艺技术、植物保护、茶叶生产与加工、中草药栽培、烟草栽培与加工、饲草栽培与加工、农村电气技术、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农机设备应用与维修、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棉花加工与检验、休闲农业生产与经营、农资营销与服务、林业生产技术、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木业产品加工技术、草原保护与修复技术、畜禽生产技术、特种动物养殖、宠物养护与经营、蚕桑生产与经营、淡水养殖、海水养殖、航海捕捞、森林消防、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电排灌工程技术、现代灌溉技术、农村饮水供水工程技术、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水土保持技术、林产化工技术、食品加工工艺、酿酒工艺与技术、民族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粮油和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

四、戏曲表演专业

目前戏曲表演专业为6个:戏曲表演、戏剧表演、曲艺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戏曲音乐、民族音乐与舞蹈。

除戏曲表演专业外,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不享受免学费政策,包括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服装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民族服装与饰品、社会文化艺术、播音与主持等专业学生不享受免学费政策。

、学校资助工作流程

申请。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资助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

认定。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评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

公示。资助学生名单应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 个工作日。

资金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给受助学生,中职国家奖学金于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社会保障卡,发放至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直接免收学费。学生提出免学费申请,学校暂缓收取,待审核后,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予以免除,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补交学费。

温馨提醒:

如需申请资助,请学生或家长及时咨询班主任申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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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申请资助,请学生或家长及时咨询班主任申领《申请表》

*请家长将此回执单打印或抄写后签字,班主任存入资助档案可反馈签字后的纸质回执单,或者将签字后的回执单拍照(扫描)发给班主任。